原由人社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遗失,申请补发如何办理?
内 容:
原由人社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遗失,申请补发如何办理?
答 复:
2020年12月31日后停止所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书发放。证书持有人遗失证书申请补发,所持证书的职业(工种)在《目录》内的,由原证书颁发机构负责审核办理,补发的证书使用原证书编码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职业(工种)不在《目录》内的,不再补发证书,改由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载明原证书详细信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遗失由证书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机构负责补发。
皖公网安备 340207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