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安徽冠琪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公告
根据安徽冠琪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提交的注销申请,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十条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现予以注销安徽冠琪建设有限公司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注销安徽铂利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注销安徽海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特此公告。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9日
皖公网安备340207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