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认定工作助力数据要素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局《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加快我市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探索“数据要素×”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近日,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印发通知,正式组织开展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认定工作。
本次面向科学研究、工业制造、金融服务、医疗卫生、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聚焦低空经济、具身智能、智能驾驶、生物制造等创新前沿领域,计划认定一批产业亟需、规模庞大、模态丰富、质量过硬的行业高质量数据集,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夯实数据底座。
芜湖市内注册、经营状况良好、未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申报单位需对数据集权属合法性、内容真实性、数据安全性、质量合规性承担全部主体责任。申报数据集需经过采集、清洗、标注等规范化处理,具备鲜活真实、样本量大、知识密度高等特征,可直接服务AI模型训练优化,紧密贴合行业实际业务场景。经认定的高质量数据集可以获得“数据券”“算力券”“模型券”政策支持,同时还将获得场景应用、资产融资、宣传推广以及项目申报等多重激励。
附件:
关于开展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认定工作的通知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各县市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局《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国数科基〔2026〕25号),加快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构建“场景牵引数据、数据驱动模型、模型赋能产业”的数据飞轮生态,支撑“人工智能+”与“数据要素×”融合发展,市数据局拟组织开展高质量数据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重点。面向科学研究、工业制造、农业农村、智慧能源、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教学、电子商务、人力资源、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气象服务、绿色低碳、公共安全、城市治理、住房建设、自然资源、社会信用等重点领域,以及低空经济、具身智能、智能驾驶、生物制造等创新领域,认定一批产业亟需、规模庞大、模态丰富、质量过硬、富有特色的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赋能“人工智能+”行动。
(二)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在芜湖市内注册、经营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数据专业能力、质量控制能力及市场化应用成效,对所申报数据集的权属合法性、内容真实性、数据安全性、质量合规性承担全部主体责任,同时承诺履行数据质量、安全合规与长期维护的主体责任。涉及多个主体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并明确牵头单位。
(三)数据集要求。经过采集、清洗、标注等数据处理环节,具备鲜活度、真实性、大样本、完整性、多样性和高知识密度等特征,可直接用于开发和训练人工智能模型,并有效提升模型性能和智能体服务效能,与行业需求紧密结合,与应用场景深度契合。
二、认定流程
(一)组织申报。各申报主体按照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标准准备材料,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高质量数据集申报书、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先进性证明、建设运营成熟度证明、产权登记证书、专家技术成果鉴定、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二)材料初审。市数据局对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和资格初审。核查申报主体是否符合要求,核查数据集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完整规范。对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对初审合格项目纳入专家评审清单。
(三)专家评审。组建评审专家组,严格按照国家数标委研制的《高质量数据集质量评测规范》从数据质量、合规安全、应用价值和成效、技术支撑与创新、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对数据集建设情况进行评审打分,择优形成拟认定数据集名单。
(四)结果审定及公示。由市数据局会议研究确定最终名单。评审结果在市数据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市数据局组织复核。
(五)结果公布与表彰。在芜湖市算力算法创新应用大赛颁奖典礼上正式发布评选结果。
三、激励措施
(一)资金支持。所有申报数据集涉及数据、算力、模型等相关业务,均可按芜湖市“数据券”“算力券”“模型券”申报标准,享受政策资金支持。认定通过的高质量数据集,可申请“数据券”支持,认定证书作为申领该项“数据券”的重要佐证材料。
(二)场景支持。优先推荐入选省级高质量数据集储备库,优先纳入产业数字化场景应用场景清单,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开放供需对接,拓展数据集落地应用渠道。
(三)融资支持。指导企业将经认定的高质量数据集纳入数据资产管理;协助企业进行数据质押、作价入股等价值化探索,为主体拓宽融资渠道。
(四)宣传支持。将认定数据集纳入全市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库,在全市数据要素相关会议、平台进行宣传推介;优先推荐申报省、市级数据要素领域示范项目。
(五)项目支持。协助有意向的企业谋划重大项目,优先推荐经认定的高质量数据集项目参与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两重”项目申报以及政策性金融性工作申报。
四、报送要求
1、申报单位有多个高质量数据集的,可重复申报,不限数量。
2、申报单位不得修改申报书内容,填报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尽量用可量化的指标描述建设内容。
3、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word版。
4、申报单位于2026年10月16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数据资源科。
附件:芜湖市行业高质量数据集申报书(模板)。
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6年9月29日
联系人:涂晓颖,19355330257;邮箱:wuhubda@163.com
附件
芜湖市高质量数据集认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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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单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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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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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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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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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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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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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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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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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
(简要介绍单位情况,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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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数据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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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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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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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数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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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数据规模(单位T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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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集规模 (单位T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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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集模态 |
□文本 □ 图形图像 □音频 □视频 □ 结构化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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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 已建成 □在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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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服务人工智能模型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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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场景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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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模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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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场景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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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集介绍 |
数据集介绍(简要描述数据集建设背景、主要内容、目的和用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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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数据集申报材料(总篇幅不超过3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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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背景。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的背景描述,包括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目的和必要性,建设基础、预期建设目标,以及已开展的相关数据工作。 二、建设方案。质量数据集建设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技术、运营、应用、生态等。建议通过架构图、流程图、模型图等配合描述。 三、建设成效。高质量数据集应用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牵头或参与制定的标准与技术规范,服务人工智能模型性能提升,赋能应用场景,产业生态培育等。尽可能用量化指标描述。 四、创新点和亮点。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和应用过程中的核心创新与独特价值。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等。每条创新点单列一段,突出重点,描述应具体、可衡量。 (一)技术创新。高质量数据集构建全链路中实现的技术创新,包括但不限于在数据采集、清洗、标注、合成、质检及服务运营等环节采用或研发的创新技术或方法(例如:跨模态数据表征对齐、智能数据清洗、数据仿真与合成技术、人机协同数据标注等),并简述其提升效率、质量或降低成本的具体效果。 (二)模式创新。高质量数据集在建设、运营与服务方面采用的创新性组织或协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协同共建、可持续迭代供给、应用服务等。 (三)管理创新。保障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与安全可控而实施的管理体系创新。包括但不限于全生命周期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控体系等。 (四)机制创新。推动高质量数据集设施化应用和生态体系发展的制度性创新。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共建、市场化运营模式、长效发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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