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延期审理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9 10:48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徐超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背景颜色:

谷贤海:

点点体育app官网入口下载已受理陈细香对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繁公(城)行罚决字〔2026〕164号)不服一案。因你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芜市行复字〔2026〕133号)和《延期审理通知书》(芜市行复字〔2026〕133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请于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你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住址、联系电话等),并可以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你放弃参加行政复议权利。

联系电话:0553-3113158

特此公告。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