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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通用航空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1 16:02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作者:专技科 浏览次数:

芜人社秘〔2026〕132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6〕103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26〕101号)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度通用航空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现在通用航空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企业单位人员须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且累计缴费满6个月以上;事业单位人员须由属地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核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评审标准条件按《关于印发安徽省通用航空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芜人社秘〔2020〕256号)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通用航空工程专业特点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6年度通用航空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部分纸质材料(仅限于涉密、篇幅较长等无法网报材料)线下报送的形式。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至10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2.登录方法。登录“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s://rsj.wuhu.gov.cn/),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进入“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跳转进入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点击打开“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审核完毕后,个人根据申报专业评审标准,选择“2026年—国营芜湖机械厂通用航空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职称申报。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请先点开网页右上角“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3.申报人根据现具有的职称专业,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平台提供的规范专业名称选择申报的专业,不可自填专业。

4.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系统提示,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附件1)、保密承诺书(附件2)、资历、继续教育、业绩、论文、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申报人员须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材料扫描件。所有业绩材料、附件文件名称、职称申报界面下拉菜单中个人自行填写部分均不得出现本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

提交的打码扫描件应规范、适度打码(可参考附件3)。申报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照片、身份证号码等)应全部打码,打码可使用马赛克技术,也可擦除或剪切敏感信息后,再以鲜艳颜色填充覆盖或明显标注。

(1)业绩成果应与申报专业及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或课题,须提供立项批准文件、参与过程和项目验收结题等材料。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的工作、所发挥的作用及排名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得的表彰奖励、发明创造及学术技术成果,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取得的专利应提供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应用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严禁将涉密材料作为业绩佐证上传职称评审线上申报平台,如有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纪律与法律责任。

(2)提供的业务工作总结需个人签名、单位加盖印章,1000字左右。

(3)以论文、论著为学术成果申报的,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全外文版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发表在电子期刊、副刊、增刊等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不作为评审的依据。为落实查重要求,在上传上述材料时,除了提供PDF版本外,还需提供可编辑的Word版本、查重报告以及中国知网、万方等国内权威性、严谨性、认可度较高的学术数据库检索证明。

以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作为学术成果申报的,应由2名现在职取得社会化评审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业专家或取得社会化评审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出具鉴定意见,同时上传专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并提供PDF版本的文件和查重报告。

(4)毕业证书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证明;无法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证明的可提供档案原始佐证材料。

(5)继续教育上传本人申报职称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6)企业申报人员上传符合规定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7)外省取得的职称需经我市具有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确认,外市取得的职称需同时提供批复文件和职称评审表。

(8)年度考核应提供申报人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考核表。

5.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身份、年龄、学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和考核情况等关键信息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盖章上传《单位公示证明》(附件4)。

6.驻芜单位、外市人员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的应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7.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中级职称评审的,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5),并由具有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加盖公章。

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报送材料原则上均为原件扫描上传,个别原因需上传复印件的,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说明原因。申报人应将科研诚信、职业道德放在职称评审首位,填报的所有信息,上传的所有申报材料(学历、资历、论文、专利、课题、获奖、业绩、技术报告)必须真实完整,签署诚信承诺书,对真实性终身负责。存在科研失信、职业道德失范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有关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单位统一向评委会报送,报送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报送地点:芜湖市鸠江区南阳路国营芜湖机械厂,联系人:白金鑫,联系电话:0553-5720059,逾期报送不予受理。报送的线下材料包括:

1.《委托评审函》(含委托评审人员名单)1份,由各县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出具;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网上审核通过后,可经申报系统自行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报送至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通过后原渠道退回,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3.不便上传的涉密材料(提交2份纸质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的涉密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时间节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等终算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从任现职之后,以近5年业绩为主。

2.任职年限。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3.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发文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延续。

4.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应达到《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规定的学时。

5.转评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审,并按新专业标准条件提供申报材料。申请转评人员应出具岗位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情况等材料。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提供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

6.规范申报。申报人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同一个评委会、同一个专业、同一个层级申报职称(含申请认定各层级职称资格)。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7.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在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时进行线下缴费。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有关政策执行,由国营芜湖机械厂通用航空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53-5720059。

 

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保密承诺书

3.职称申报材料打码要求

4.单位公示证明

5.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6.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zip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