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6-09-18 15:49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 信件编号: | 20260918001 |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来信标题: | 关于芜湖C类人才购房补助的相关问题咨询 |
| 来信时间: | 2026-09-18 13:58 |
| 来信内容: |
关于C类人才购买获得首套房补贴后,离芜工作,相关补贴要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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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6-09-18 15:4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根据《芜湖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相关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芜人社秘〔2024〕110号)规定,购房补贴首年兑现60%,所购房屋6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第6年仍在岗且符合相应层次条件的发放剩余40%。若您在6年内离职且离开芜湖,剩余40%不再发放,已发放的60%需原渠道退回;若您离职后仍在芜湖市就业,且新单位属于市高层次人才政策覆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已发放的60%正常持有,第6年可由新单位为您申请剩余40%补贴。如仍有疑问,可与我局人才开发科联系咨询,号码:0553-399114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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