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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5 09:47 来源:芜湖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背景颜色:

2025年,市财政局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要求,重点研学《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强化财政金融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等财政金融领域法律法规。利用线上学习平台、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干部职工熟练掌握财政金融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财政职责。

(二)落实依法决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芜湖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对重大决策事项按照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作出,有效防止了越权决策、违法决策,全年未出现行政决策内容违法的情形。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等工作,为财政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法律顾问全年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3份,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三)推进法治建设

1.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定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科室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目标责任。严格执行《芜湖市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原则,将财政法治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具体任务专人负责落实,确保财政法治建设落实到位。局主要负责人带领领导班子听取、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解决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以及审查程序,规范出台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印发、公开等环节实行全流程管理。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年共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

3.推进财政清单管理。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并及时上网对外公布,目前我局保留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其他权力3大类共38项权责事项,目前市本级没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50问》《芜湖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通报工作制度》等文件,对隐形门槛、差别待遇和限制竞争等行为列出明确禁止事项,从制度上健全政府采购行为规范。

4.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照《芜湖市财政局taptapPT电子保密审查制度》《芜湖市财政局taptapPT电子依申请公开制度》《芜湖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制度》《芜湖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有关信息,深入推进财政政务公开。

5.优化财政营商环境。汇编政府采购政策文件,为采购主体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操作指引。开展“政策送上门”活动,采取网页宣传、集中授课、上门辅导等多种形式,让政策信息精准直达市场主体。全年组织全市政府采购业务培训9次,预算单位、代理机构、供应商上门辅导40余次。精准对接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需求,开设“政采贷”业务专栏,助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拓展融资增信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依托政府采购合同,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信用融资。

(四)开展法治宣传

1.运用信息手段普法。充分利用局官网,开设普法专栏,发布法律法规解读、普法动态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普及财政金融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与理解度,营造遵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2.开展特色普法活动。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处非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特色普法活动,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市场监管、国家金融等部门走进学校、社区、企业、商圈,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财政金融法律法规知识。

(五)规范执法行为

1.严格执法管理。继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芜湖市财政局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芜湖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关于公布芜湖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及流程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确保财政行政执法过程程序规范。

2.聚焦重点领域。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等执法工作模式,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保障市场有序发展。组织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乡镇财政资金专项整治、会计和评估监督、财政基础工作专项整治、政府采购监督、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等专项检查。全年共处罚投标供应商10家,清退不合规地方金融组织7家。

3.加强队伍建设。以“强能力、提素质、守底线”为核心加强队伍建设,为财政工作筑牢人才支撑。全年新增2名工作人员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资格考试,持续充实执法力量,进一步优化执法队伍专业结构、提升综合履职能力,为推进规范执法、高效履职筑牢坚实人才根基。

二、2026年工作思路

(一)压实法治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芜湖市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对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等权力的制约监督,坚守廉政法治底线。

(二)持续落实依法决策

强化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合法性审查与动态清理,确保政策文件与上位法衔接统一。动态调整市财政局权责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收费清单,进一步完善财政清单管理制度。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形式,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理财能力。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普法内容和方案,重点加强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重点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财政金融法律法规知识。

(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链条规范财政行政执法。注重执法程序规范,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财政金融重点领域执法,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执法资格管理与业务培训机制,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与执法能力。

(五)深化财政法治融合

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坚持财政业务与法治建设双融双促,将法治要求贯穿预算编制、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全流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现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