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官必理旧账” 靶向破解资产管理历史问题
市财政局深刻认识国有资产管理层面“新官不理旧账”
危害性,拿出刀刃向内的勇气,扎实开展资产盘亏、坏账损失长期挂账历史问题集中整治。市教育、公安、传媒、民政、人防、自规、住建、科技、农业农村等部门,严格对照文件规范开展全面盘点核查,逐项补齐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第三方经济鉴证证明、历史情况说明、集体会议决策等材料,共47家单位完成账龄20年以上原值 3541.5万元盘亏资产销账;共31家单位完成账龄25年以上3233.9万元长期应收账款核销;共85家单位完成631辆车龄15年以上问题车辆处置核销。阶段性化解了历年资产管理积存问题,牢牢守住国有资产安全底线。
一是从完善制度层面提供政策依据。制定《芜湖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暂行办法》和 《关于深化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构建单位盘点清查、主管核实审查、财政指导审批三级处置流程政策依据,细化资产盘亏和坏账损失认定标准、佐证材料清单、规范分级审批权限,从实操层面给出政策依据和解决路径。 二是从监管尺度层面统一监管要求。改变以往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单纯以账实不符直接要求单位整改追责,尊重单位早期资产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机构改革撤并搬迁、多轮人事更迭、长期挂账无法取证等多重客观历史因素,建立财政、审计、巡察三方监管信息共享、同担共治工作机制,统一三方监管部门的思想认识和认定口径,区分客观损耗与主管失职情形,划定容错纠错边界,实现监管标准统一、责任共同担当、整改闭环落地、长效源头防控。三是从工作导向层面鼓励解决历史欠账。明确正向导向,主动自查上报、规范完成核销处置的单位,视作积极落实财政、审计、巡察整改要求,在财政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审计整改落实、巡察作风评价中予以正向认定,肯定和鼓励“新官理旧账”的做法,给现任领导卸下处理历史旧账可能被认定履职不力的心理压力,打消干部“新官理旧账”履职顾虑,高效推动各方主动清旧账,推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有效提升三方监督检查整改效率。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固化常态化年度资产盘点机制,将历史盘亏清理成效纳入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考核,持续开展政策实操指导,引导全体干部树立 “接手就是责任、清账方显担当” 的正确政绩观,坚持当期资产及时处置、历史旧账动态清零,从源头减少新增盘亏以及货币资金往来挂账,推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长效化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