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各有关高校,各县市区文旅体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文化、广电相关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文旅秘〔2026〕132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26〕101号)要求,现将我市2026年度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芜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芜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和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
(二)中(省)直驻芜单位、外市单位(个人)需要委托我市有关系列(专业)评委会进行评审的,依照皖人社发〔2018〕5号、皖人社秘〔2026〕103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应根据单位空岗指标竞争方案,按程序组织并报具有管理权限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分别具备皖文旅发〔2020〕138号、〔2020〕139号、〔2020〕140号和〔2020〕14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
三、时间安排及申报程序
2026年全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起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至10月9日。申报人请务必于2026年10月9日24时前点击提交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终止申报流程。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专业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线上申请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登录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wuhu.gov.cn/),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进入“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跳转进入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审核完毕后,个人选择评审委员会,按要求选择申报专业和对应专业的评审标准并上传对应资料。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请先在网页左上角选择并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2.部门审核: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
县(区)属单位:所在单位→县(区)文化旅游部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评委会。
市属单位:所在单位→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评委会。
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将退回至本人。评委会组建单位初审退回后,可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审核,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退回修改意见将通过申报系统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须按要求修改,用人单位须逐项审核修改情况,待材料符合要求后重新提交并再次逐级审核。
3.上传委托评审函:按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向评审委员会出具委托评审函。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身份证、《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由申报人员本人签字)、继续教育、业绩、论文、年度考核(最近一个任职周期)等申报材料。其中,工作经历应当分段准确填写,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2.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原始版”)、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打码版”),打码具体要求详见《隐藏个人关键敏感信息问题解答》(附件2)。所有“打码版”申报材料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3.业务自传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内容须如实反映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尤其是近年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专业特长、专业成果、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篇幅不超过3000字。
4.继续教育上传本人申报职称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符合《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规定的学时。
5.申报人须提供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荣誉奖项等,网上申报时可以按重要性排序填报。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项目)应当提供立项批复、结项申请、结项证书和本人科研成果等完整材料;主持调查发掘非遗项目、主持策划文博展览等材料中,应当提供其他主要参与者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
6.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目录部分请对本人论文或编著章节作明显标注),每篇论文(著作)一个文档。全外文版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发表在非法刊物、互联网、内刊、特刊、增刊、论文集上的论文、或论文的正文未装订在出版刊物上的,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论文依据。所提供的学术论文均须进行重复率检测。论文重复率检测采取申报人自查与评审委员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由申报人使用维普网、万方数据或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网站对报送的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并提交申报论文的重复率检测报告,评委会组建单位将适时进行抽查核实。申报人对重复率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重复率检测使用的论文与纸质论文、电子版论文三者须保持一致),抽查情况与本人提供的报告不一致的,以重复率较高的报告为准。论文重复率超过30%不得提交。
7.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需上传《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3),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新文艺群体、自由职业者需在“工作经历栏”上传个人社保参保凭证,未参保人员提供未参保证明;在“年度考核栏”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皖事通”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学历资历、继续教育、论文著作、业绩成果、公示证明等申报材料原件(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后扫描上传),具体要求请在系统中“填报说明”栏内自行查阅。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项目材料、著作、教材、音视频资料等不便于完整上传的业绩材料可线下报送(2026年11月11-13日集中报送,逾期不再接收)。
(二)用人单位审核要求。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把初审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严格审核,并逐一核实“原始版”与“打码版”材料的一致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凡因用人单位或审核单位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视情予以通报;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落实诚信承诺要求。落实《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各项规定,严守政治与职业操守底线,确立以德为先评价导向,将科研诚信、职业道德放在职称评审首位。申报人所有申报材料(学历、资历、聘期、论文、专利、课题、获奖、业绩、技术报告)必须真实完整,认真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对真实性终身负责。申报人员违反个人承诺,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等有关材料,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职称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和取得的职称,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四)专业答辩要求。申报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参加由评委会组建单位组织的专业答辩。专业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评审环节,专业答辩成绩3年内有效(含申报当年);未参加专业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专业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任职年限要求。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如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申报高级职称基本任职年限为满5年,即2021年12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通过直接认定方式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其中,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六)时间节点要求。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从任现职之后起算,以近5年业绩为主。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考试或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提供申报材料。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七)年度考核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发文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五、评审收费
按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收取评审费: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答辩费:100元/人,答辩抽签当天交纳答辩和评审费用。
六、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C441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杨萍; 联系电话:0553-3110150。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按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2026年).docx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