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文化、广电相关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各有关高校,各县市区文旅体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文化、广电相关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文旅秘〔2026〕132号),现将我市2026年度文化、广电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范围内申报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播音主持和广播电视工程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分别具备皖文旅发〔2020〕138号、〔2020〕139号、〔2020〕140号和〔2020〕14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广播电视工程专业和播音主持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具备皖广发〔2022〕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
三、时间安排及申报程序
2026年度全省文化广电相关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
1.个人申报起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10月7日。逾期系统将自动终止申报流程。
2.申报入口: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http://hrss.ah.gov.cn/),在“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后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后,正确选择评审计划(以艺术系列为例:申报高级职称选择“2026年—安徽省艺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部门审核
1.审核时间:各市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其他有关单位网上审核并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18:00。
2.审核流程: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
县(区)属单位: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逐级审核。
市属单位: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逐级审核。
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将退回至本人。退回修改意见将通过申报系统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须根据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成修改,用人单位须逐项审核修改情况,待材料符合要求后重新提交并再次逐级审核。申报人任期内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及各项业绩形成时间截止至2026年10月20日。
3.委托评审要求:启动职称评审线上委托程序,职称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线上提交办理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拟评审职称层级、职称管理权限,在线上对推荐单位提交委托评审材料进行核验后,出具同意委托评审意见函。
(三)专业答辩安排
申报文化广电相关系列(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自2026年起,专业答辩成绩不再作出“合格”“不合格”定性评价,答辩结果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2024年和2025年专业答辩成绩合格人员,免于2026年专业答辩。专业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纸质材料报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或省直、中直驻皖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1.破格申报人员,报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5,一式三份)以及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2.项目材料、著作、教材、音视频资料等不便于完整上传的业绩材料。
3.线下报送纸质材料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
四、有关要求
(一)诚信承诺要求。对存在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多头申报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取消,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二)审核把关要求。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把初审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严格审核,并逐一核实“原始版”与“打码版”材料的一致性。各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申报人员上传的信息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把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凡因用人单位或审核单位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视情予以通报;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申报渠道要求。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同一个评委会、同一个专业、同一个层级申报职称(含申请认定各层级职称资格)。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五、评审收费
按皖价费〔2005〕72号文件执行,答辩抽签当天交纳答辩和评审费用。
六、联系方式
文化相关系列材料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人事科(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C441) 咨询电话:0553-3110150
广电相关系列材料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管理科(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C443) 咨询电话:0553-3838844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