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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选2026年“神山音乐节”文旅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8 14:07 来源: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 字体:大中小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文旅消费潜力,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计划于2026年9月中旬至11月底开展2026年“神山音乐节”文旅消费券发放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消费券发放合作平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2日(截止时间为9月2日17:00)。

二、平台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设立与合规经营

1.企业须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及监督制度完善。

2.具备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及经营资质,具备《支付业务许可证》或相应资金结算资质。

3.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4.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技术保障与风险管控能力

1.能保障消费券发放、核销全流程平稳、有序、安全。

2.具备风险防控机制,能有效识别并阻止外挂抢券、大规模套现等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3.具备数据报送能力,可在T+1日14:00前提供消费券发放与核销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张数、金额、核销用户数、核销金额、核销率、配套优惠金额、直接拉动消费金额、间接拉动消费金额、退款金额、参与商家数量及类型等。

4.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数据与分析报告,配合审计与绩效评价工作。

(三)运营服务与宣传推广能力

1.OTA平台须具备组织并激励本地商户(景区、酒店、民宿、演艺、美好生活主理人等)共同开展促销、提供连住类、单一类、套餐类(演唱会门票、景区门票、住宿、非遗文创、赛事、演艺、展会等A+B组合套餐、“一日游”“二日游”套餐等)联动产品的能力,并覆盖主要文旅业态;支付平台须具备组织指定商户参与活动的能力,并覆盖活动现场所有业态。

2.具有消费券发放相关经验,能协调平台资源叠加优惠,引导商户开展促销,确保消费券核销率不低于90%。

3.拥有较强的宣传推广能力,能利用自有渠道配合开展多渠道宣传,制作宣传海报、短视频等物料,实施消费券定向投送,配置流量资源,提升活动知晓度与参与度。

4.在本地设有稳定专业团队,具备成熟的客诉处理机制,能及时妥善处理活动期间各类问题,防范负面舆情。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于2026年9月2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应征文件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一式三份),提交至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我局将在报名截止后组织评审,按程序确定合作平台名单。如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则直接确定为合作平台,不再另行组织评审。

四、联系方式

单位: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

联系电话:0553-3121106

 

附件:2026年“神山音乐节”文旅消费券发放评议标准.doc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