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6-07-09 16:56
来源: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次
| 信件编号: | 2026070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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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来信标题: | 关于文物保护工程监理项目总监是否要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 |
| 来信时间: | 2026-07-07 14:32:50 |
| 来信内容: |
请问一个施工监理项目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内容和文物保护修改工程施工内容,拟派的项目总监是否需要同时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还是说拟派的专监中有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就可以,无须要求项目总监同时具备两个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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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答复时间:2026-07-09 16:56:44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文物保护工程监理项目总监是否要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针对不同级别的不可移动文物实施保护工程,不仅要求监理单位需对应具备相关的资质要求。同时,现场监理项目负责人还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对于您提到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要求,请咨询相关部门。 我们已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反馈了相关情况,您对我们的反馈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电话:0553-3823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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