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芜湖市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动态培育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03 17:24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黄莹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放心消费若干举措(2025-2027年)》,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意愿,激发消费潜力,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放心消费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形式审查,现将拟纳入2026年芜湖市放心消费单元、集聚区动态培育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芜湖市放心消费单元培育名单:共80家经营主体,覆盖商场超市、餐饮住宿、食品生产经营、文化旅游等重点消费领域;

    芜湖市放心消费集聚区培育名单:共6个消费集聚区域,涵盖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等类型。

    详细名录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三个月

    三、数字监管与动态调整

    本次培育名单实行全周期数字化监管,建立常态化合规培育监测体系。

    (一)动态更新机制:公示及培育阶段定期开展数据核查,培育主体、集聚区出现受行政处罚、列入重点监管名录、严重失信、引发重大负面舆情、重大消费投诉未妥善处置、未履行公开承诺等不符合培育要求的,立即取消培育资格,动态调整名单按月对外公告。

    (二)智能监测机制:依托“互联网+人工智能”,对培育对象实施网络监测、数据分析,精准识别经营合规风险,提升放心消费培育工作精准度与实效。

    四、培育要求

    纳入本次公示培育名单的经营主体、集聚区运营管理单位,须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全面落实放心消费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以下工作要求:

    (一)完善“五个放心”标准化建设,紧扣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核心标准,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优化维权通道。

    (二)构建全链条消费安全管控体系,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建立全流程追溯机制,常态化排查经营风险。

    (三)坚持消费者至上经营准则,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杜绝霸王条款、隐形消费等侵权行为,完善纠纷和解机制,实现“纠纷不出经营单元、不出集聚区域”。

    (四)打造特色化放心消费新场景,结合行业属性打造差异化高品质消费场景,主动亮明培育身份、公示服务承诺,提升群众消费体验与满意度。

    五、异议反馈

    公示期内,社会各界若对公示名单存在异议,或发现培育对象存在申报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经营、不满足培育准入条件等问题,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实名反馈,反馈材料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553-5012315;邮箱:wuhu12315@163.com

    通讯地址:鸠江区万春西路20号市市场监管局319室

 

    附件:2026年芜湖市放心消费单元、集聚区动态培育名单(7月3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