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三管齐下”打好酒类综合治理“组合拳”

发布日期:2026-09-23 16:34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食品生产科 浏览次数:

芜湖市局聚焦制售假酒、掺假掺杂、“两超一非”、假冒侵权、虚假营销五类突出问题,坚持生产端、流通端、餐饮端全链条发力,系统推进酒类综合治理。

靶向整治,全链监管。生产环节,全面摸清酒类生产企业与小作坊底数,建立“一企一档”“一坊一档”,实施全覆盖检查,严查食用酒精勾兑冒充固态法白酒、超范围使用甜蜜素等行为。流通环节,聚焦农村及城乡结合部散装酒经营者,严查销售来源不明、假冒伪劣及“特供酒”“开盖酒”等违法行为,组织网络交易专项监测。餐饮环节,重点核查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规范醇基燃料管理,严防误食误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077户次,组织监督抽检375批次,不合格3批次。

闭环处置,穿透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生产风险信息全链条核查处置工作机制》,对酒类风险线索实行分类登记、建立处置台账,经研判后第一时间启动核查程序。核查中采取穿透式监管手段,全面调取许可档案、投料记录、销售台账等材料开展物料平衡核算,深挖违法证据链,实现“检监测—风险研判—核查处置—行刑衔接—信用惩戒”闭环管理,有效破解违法主体掺杂掺假、“两超一非”等难题。截至目前,已成功查办一批滥用添加剂、无证生产酒类典型案件,实现风险信息“查得准”、违法问题“打得痛”。

严查重处,强化震慑。综合运用食品安全、广告、商标、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酒类违法行为。对重大案件提级办理,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涉嫌犯罪一律移送公安。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查处酒类违法案件39起,查获违法产品1252瓶、包材198件,捣毁制假窝点3个,移送公安案件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